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陕西榆神矿区小保当
一号煤矿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复函
发改办能源〔2019〕142号
陕西省发展改革委:
报来《关于申请榆神矿区小保当一号煤矿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》(陕发改煤电〔2018〕1466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委托咨询机构评估,现函复如下。
一、为加快优质产能释放,优化煤炭产业结构,同意小保当一号煤矿项目核准内容变更。煤矿建设规模1500万吨/年,一次建成投产,投产时布置1个大采高综采工作面,达到1500万吨/年生产能力。煤矿正式生产后,要根据煤层赋存情况适时增加薄煤层综采工作面进行配采,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。
二、建设方案调整后,小保当一号煤矿项目总投资为100.17亿元(不含矿业权费用)。其中,资本金31.10亿元,占总投资的31%,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;资本金以外的69.07亿元,申请银行贷款。
三、项目按照1500万吨/年进行生产能力登记公告,不得批小建大、超能力生产。
四、除作上述调整外,其余事项仍按我委发改能源〔2017〕724号文核准的内容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2019年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