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陕西榆神矿区小保当
二号煤矿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复函
发改办能源〔2019〕144号
陕西省发展改革委:
报来《关于申请榆神矿区小保当二号煤矿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》(陕发改煤电〔2018〕1467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。
一、为加快优质产能释放,优化煤炭产业结构,同意小保当二号煤矿项目核准内容变更,矿井建设规模1300万吨/年,一次建成投产。
二、建设方案调整后,项目总投资为99.55亿元(不含矿业权费用)。其中,资本金30.99亿元,占总投资的31.13%,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;资本金以外的68.56亿元,申请银行贷款。
三、项目按照1300万吨/年进行煤矿产能登记公告,不得批小建大、超能力生产。
四、除作上述调整外,其余事项仍按我委发改能源〔2017〕2089号文核准的内容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2019年1月25日